1、是省部级正职: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政协、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纪委正部级副、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中宣部副、中组部副、部副、党校副校长,副主任)。
3、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