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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公司拒赔川崎病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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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川崎病既往史作为一种预先存在的疾病是否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律依据,需要考虑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2.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责任等事项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进行询问,并说明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保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疾病或者身体存在症状,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以该疾病或者该症状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综上所述,保险人若以被保险人既往患有川崎病为由拒绝赔偿,需要考虑合同中的约定和被保险人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同时,保险人如若明知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患有川崎病,未经同意而拒绝承担责任,则其行为违反了《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保险期内对于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川崎病是一种被保险的疾病,但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则需要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若保险合同中没有规定赔偿条款,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是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依据自愿、等价、诚信、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当以合同文件为根据,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性能、质量、用途、价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商标、售后服务和消费者应当注意事项等情况。4.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综上所述,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合法协议,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参考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条款,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需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川崎疾病若不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排除,保险公司无权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事项,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说明有关保险费率的标准、计算方法和保险费的应缴纳期限等有关事项。2.《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以下义务:(一)说明有关事实;(二)不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3.《川崎病临床诊断标准》:川崎病的诊断标准明确,保险公司不得将其作为既往病史排除保险责任。反驳建议:被拒赔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充分的医疗证明和治疗记录,证明川崎疾病的发病与既往病史无关。如果保险公司仍坚持拒赔,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保险期内对于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川崎病是一种被保险的疾病,但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则需要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若保险合同中没有规定赔偿条款,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是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依据自愿、等价、诚信、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当以合同文件为根据,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性能、质量、用途、价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商标、售后服务和消费者应当注意事项等情况。4.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综上所述,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合法协议,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参考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条款,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川崎病属于合同约定的范畴,需查看合同条款。若无合同约定,则需参考《保险法》相关规定。同时,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2.《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事实和保险标的,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事项有疑义的,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询问。3.《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事故损失时,应当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总结:当被保险人患上川崎病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被保险人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保障自身权益。在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如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拒赔情况,其中包括以下几种理由:首先,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不完整,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进行正确的理赔判断;其次,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没有按照保单规定采取措施,例如没有及时报案或者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最后,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存在疾病或者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已经存在,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向保险人及时报告。3.《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处置方式不同意而拒绝给付保险金。4.《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疾病或者伤残等情况拒绝承保,但是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除外。以上是关于川崎病被拒赔的法律分析和依据,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特别注意条款,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需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若未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则属于无理拒赔。此外,保险公司的赔付也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于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认保险事故发生和保险金承担责任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拒绝承认保险事故发生和保险金承担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2.《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3.《民法典》第一千七百四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川崎病时需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并且赔付额度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若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被保险人可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川崎病属于合同约定的范畴,需查看合同条款。若无合同约定,则需参考《保险法》相关规定。同时,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2.《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事实和保险标的,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事项有疑义的,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询问。3.《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事故损失时,应当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总结:当被保险人患上川崎病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被保险人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保障自身权益。在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如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川崎病的理由可能是疾病属于保险责任以外的范围,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有误,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有误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履行,另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履行或者依照约定解除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提起消费者民事诉讼。综上所述,被拒赔川崎病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被保险人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或者提起消费者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要求提供具体拒赔理由是合理合法的。同时,如果保险公司提供的理由无法证明其合理性,被保险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先约定的义务。2.《保险法》第六十: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3.《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说明其违约的事实和理由。4.《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5.《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就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理由负举证责任。总结:对于重疾险拒赔川崎病例,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具体拒赔理由。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在拒赔时清晰、明确地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承担证明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需查看保险条款对于重疾险的定义和保障范围是否包括川崎病。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则需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疾险的定义和保障范围是否包括川崎病。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条款中未约定的,应当参照法律、行业标准和商业惯例。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本保险的重大疾病,指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确诊并且符合本条款所规定的重大疾病的医学标准的疾病。4. 川崎病为重症儿科疾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儿童重疾病诊疗规范》中被列为重疾之一。综上所述,需要根据具体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川崎病是否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在保险责任方面一般会明确列出具体的保障范围,如果川崎病没有明确列出,则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赔时,需要客观证明川崎病不在保障范围内,否则属于违约拒赔。被拒赔的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仲裁或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糊不清或以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式排除保险责任。 2.《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履行赔偿义务,不得违反约定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3.《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解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如果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存在利益冲突,会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保险公司在拒赔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能随意拒赔。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零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保险金应当及时给付。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自律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无故拒赔或者迟延赔付。因此,重疾险公司在拒赔川崎病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能存在利益冲突,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健康保障产品,其保障范围包括了多种重大疾病。然而,对于某些特殊疾病,重疾险可能存在保障。在川崎病方面,重疾险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需要明确重疾险合同中的保障条款,是否包含川崎病;2. 若保障条款中包含川崎病,需要核实是否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如是否达到诊断标准、是否在保障期内等;3. 若保障条款中未包含川崎病,需要确认是否可以通过购买其他附加保障或升级保障等方式得到保障。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中列出了多种重大疾病,但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川崎病;3. 《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完整、易于理解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重疾险拒赔川崎病的情况,首先需要看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重疾种类是否包含了川崎病。如果合同中包含了川崎病,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对投保人的治疗费用进行理赔。但如果川崎病并未被列入保险合同中,那么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提供了川崎病的保险,但在赔偿时存在违约行为,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保险的种类、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内容。《重大疾病保险条例》第四条:重大疾病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疾病。《合同法》第一百零: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请求支付保险金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六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应当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解释。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提供多么详细的解释。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五十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2.《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3.《川崎病医疗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拒赔川崎病应当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解释,以诚信原则对待合同义务,不能随意拒绝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健康保障产品,其保障范围包括了多种重大疾病。然而,对于某些特殊疾病,重疾险可能存在保障。在川崎病方面,重疾险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需要明确重疾险合同中的保障条款,是否包含川崎病;2. 若保障条款中包含川崎病,需要核实是否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如是否达到诊断标准、是否在保障期内等;3. 若保障条款中未包含川崎病,需要确认是否可以通过购买其他附加保障或升级保障等方式得到保障。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中列出了多种重大疾病,但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川崎病;3. 《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完整、易于理解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当在理赔时向被保险人提供充分解释。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受理,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作出赔偿决定。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应当向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解释,说明拒绝理赔的理由和依据。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费用。”2.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拒不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费用,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费用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费用。”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赔偿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认可、认可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等决定。如果不认可,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其不认可的理由和依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川崎病的理由可能是因为该疾病被认为是一种先天性心脏病,或者在购买保险时未知晓该疾病。但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列出不赔付的疾病或情况,并在购买前告知投保人。如果该疾病不在不赔付范围内,投保人应该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二十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保的或者不赔付的事项和范围。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保的或者不赔付的事项和范围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以保险合同为准。保险合同未约定的,应当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和保险业惯例。3.《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中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有关信息。未告知的,视为未告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赔付川崎病的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理赔需要满足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条件,对于川崎病治愈后是否能够申请重疾险理赔,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以及解释保险条款的方法等内容。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公平、诚实的原则。3.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包括疾病定义、诊断和治疗条件等内容。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川崎病治愈后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理赔条件,那么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川崎病的治愈后是否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保险期内对于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川崎病是一种被保险的疾病,但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则需要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若保险合同中没有规定赔偿条款,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是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依据自愿、等价、诚信、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当以合同文件为根据,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性能、质量、用途、价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商标、售后服务和消费者应当注意事项等情况。4.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综上所述,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合法协议,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参考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条款,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对于符合保险条款的重疾患者应进行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定义、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存在隐瞒或不清楚告知等违约行为。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2.《保险法》第十二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3.《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4.《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对被保险人进行询问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所列疾病经确诊并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定义的疾病。建议: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保险赔偿范围。在发现患有重大疾病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并提供医疗证明和相关资料以证明符合保险条款的要求。如遇到保险公司拒赔,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或者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理赔需要满足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条件,对于川崎病治愈后是否能够申请重疾险理赔,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以及解释保险条款的方法等内容。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公平、诚实的原则。3.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包括疾病定义、诊断和治疗条件等内容。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川崎病治愈后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理赔条件,那么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川崎病的治愈后是否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拒赔川崎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存在可能的违法行为。如果保险公司明确排除川崎病这种疾病,那么就需要证明保险合同中存在漏洞或者存在虚假宣传。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明确排除川崎病,而拒绝赔付的理由是因为没有符合保险合同的条件,那么就需要证明保险公司对于川崎病的定义和诊断存在错误或者有违法行为。法律依据:1.《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不得拖延、拒绝支付保险金。第六十七条 保险人或者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诈保险标的或者虚构保险事故;(二)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理赔款;(三)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保险资金;(四)泄露保险标的的知识或者保险人的商业秘密。2.《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九条 商家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得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用途、产地等情况,不得以欺骗、误导等手段消费者签订或者履行合同。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 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第一百五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中,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法律依据显示,保险公司需要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得拒绝支付保险金,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事实等违法行为。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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