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咸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要办多久办理时间:三十个工作日二、咸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流程(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二)审核:由乡镇、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并由乡镇、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一、黄冈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二、黄冈最低生活保障初审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令第271号)3.《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令第374号)4.市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5、市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6、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4】3号)7、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民办【2018】32号)。
第1种观点: 一、黄冈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流程怎么走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办结二、黄冈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赔付后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照标准进行住院救助。三、黄冈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2种观点: 一、孝感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低保边缘户救助申请表二、孝感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受理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三、孝感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受理条件申请医疗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本县户籍居民;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困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指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大病患者;县批准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3种观点: 一、荆州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断证明书院小结医疗费用结算表二、荆门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医疗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本县户籍居民;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困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指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大病患者;县批准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三、荆州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申请地点荆州东宝区人社办事大厅。四、荆门低保边缘户提出救助的设定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
第1种观点: 一、黄冈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1、城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城市居民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依据【法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通过)第四条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事处或者镇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规章】《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02年5月13日通过)第九条要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可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或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第十条事处或镇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或委托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核查。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公示符合条件的,由镇或事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第2种观点: 一、荆州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要办多久30天左右。二、荆州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所需的材料(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三、荆州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流程(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二)审核:由乡镇、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并由乡镇、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一、黄冈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要办多久10个工作日二、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受理条件(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住地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等家庭财产状况符县规定的。三、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设立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令第271号)3.《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令第374号)4.市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5、市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6、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4】3号)7、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民办【201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