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工厂转让合同。具体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中和盛地A区12栋101的工厂(面积㎡,合同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工厂的经营权及房屋租赁合同、机器设备、生产物料、物业及厂房押金、经营权益等随之转让给乙方,甲方书面附相关合同书、税、及相关费用收款收据、营业证照、注意事项等清单。
二、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工厂转让费用人民币元。
(大写: 元整)。甲方收款后,经甲方开收据签章后给乙方。
三、甲方的相关义务:
(1)甲方需详细告知乙方因工厂相关需要缴交的所有费用(如水电费用、房租费用、管理费用、卫生费用、人员薪资费用、厂房押金费用、其它费用等)、所需要的手续合同、所经手的人员和联系人等,并知会房东等相关人员。
(2)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工厂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物业,押金
凭据.并与乙方一起与房东协商,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与房东协助乙方的证照办理、生产经营、与村委、工商、治安、税务等相关的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其它相关事宜等。若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益。以上与甲方及房东等的相关事宜可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3)甲方缴交清楚以前与甲方签约的相关合同,结清以前所有与甲方相关的债权债务。
(4)甲方详细交接注意事项、工厂安全、工厂的优势、劣势等相关情况,不能刻意隐瞒对乙方不利的信息。
(5)甲方应切实履行以上相关义务,当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此,乙方表示感谢。
四、乙方的相关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按时付款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写收据经甲方签章后给乙方。
(2)乙方应履行甲方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按时缴交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卫生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可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困扰。
(3)乙方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有损甲方利益的商业信息,不可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五、违约责任:
(1)以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自甲乙双方及公证方签约后生效,若任一方有未尽责任的情况出现时,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
(2)出现违约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沟通来解决相关责任,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提起相关法律诉讼。
(3)公证方对本合同及相关内容有保密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与公证方一起,三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工厂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原由甲方投资兴建的三汊港大理石加工厂,经甲方与合伙人(即乙方)一段时期的艰苦创业,由于社会和事业因素,甲方决定退出她一手创办的大理石加工厂,由合伙人(即乙方)单独经营,具体转让办法经甲,乙双方在共存共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加工厂所有的机械设备按人民币一万四千八百元整,由乙方用现金一次性买断,但乙方必须在原场地经营,不得转移场地及机械设备。
2、如三汊港汽车站需要大理石加工厂搬迁,则乙方必须请甲方有偿提供经营场地,如甲方无法提供经营场地,则乙方必须迁出以下协议中所规定的七乡镇。
3、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不可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再经营大理石加工业务。
4、如乙方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想出让加工厂设备,必须首先征询甲方意向,如甲方同意接手,则乙方必须按此协议原价无条件转给甲方,如甲方不想接手,则由乙方自由处理,但乙方出手后,无论接手方是甲方还是其他人,乙方今后均不得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重操大理石加工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干涉,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年上交人民币四千元创业费给甲方,此款在协议签订之日付币贰千元,今后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二月一号和八月一号各付人民币贰钱元给甲方。
6、今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场地费,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及税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敬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工厂转让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经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协议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协议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转让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协议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及________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协议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协议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件转让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本转让协议印花及公证费均由甲方负担。
本转让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本件转让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协议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