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裁决支持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起诉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1、只有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法律客观:
《 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 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强制执行 。